本报讯 因父亲张松(化名)声称女儿张婷(化名)不是自己亲生,女儿即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通过亲子鉴定,以正视听,如确系张松亲生,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昨天已立案受理。
张婷诉称,她在父母的吵打中成长,从小就没有享受过父爱,父亲经常要母亲承认,自己不是他亲生的。虽然母亲从没承认过此事,但父亲的言行已在家庭成员中造成影响。19
张婷认为,父亲的行为已直接影响了她的社会地位和尊严,使其精神上长期痛苦不堪,已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虽然父母离婚与自己无关,但她关心自己到底是不是父亲所生,因此要求做亲子鉴定,如确系父亲所生,父亲就应给个说法,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盛冰潘晶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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