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冒充交管站工作人员,专门盯牢非法营运的“黑车”敲诈,昨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宁波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3年。
去年12月24日下午,王某驾驶小面包车拉一批客人前往宁波,当车行至鄞州区邱隘交管站时,车上几位乘客突然喊停车,并称自己是专查“黑车”的工作人员,要王某到附近交管站接受处理或当场罚款。王某心虚,乖乖地上缴了“罚款”3200元。
事后,王某意识到不对劲就报了案。警方于第二天晚上将无业人员柳某等3人抓获。3人在去年底,先后7次以租车为名,敲诈“罚金”1.7万元。(通讯员徐坚波 本报记者吴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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