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中山讯记者张齐报道:本版21日头条报道《工厂私设黑名单断人后路》一文,引起有关方面强烈反响。昨天,中山市人民法院接受了工人们的集团诉讼,此事件已立案。
昨天上午,记者在保信律师事务所采访了几名刚从广州、江门赶回中山办理起诉手续的“黑名单上的人”。据他们反映,渡头厂私设黑名单并传至各相关厂后,他们在中山找工处处碰壁,难以生存,不得不远走广州、江门。看到本报21日的报道后,他们立即赶回中山 ,找到旧工友,一起参与此单集团诉讼。
一名一直留在中山的“黑名单上的人”还谈起一个有意思的细节:载有“黑名单事件”的21日《羊城晚报》在中山出街后不久,整个中山南区的报亭就买不到一张《羊城晚报》了,工人们欲以10元钱求购一张《羊城晚报》而不可得,他们不得不搭车远至三乡、坦洲才买到一两份。据怀疑,有人在大量收购当天的《羊城晚报》,目的是控制“黑名单事件”报道的舆论影响——本报在21日这天很荣幸地遭遇了一种另类的、耐人寻味的“洛阳纸贵”。
此案代理保信律师事务所透露,参与此单集团诉讼的民工至昨天已达110多人,人数还将增加。由于每人都有一份诉状,所以工作量极大,他们花了一个星期整理材料,撰写诉状。诉讼请求有四条: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将散发到社会上的《通告——参加闹事黑名单》收回并销毁;二、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四、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