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广州日报报道,近日,罗定市一名妇女黄某向当地法院起诉丈夫长年在外嫖娼、“包二奶”,几次传染性病给自己,要求离婚并索取80000元的精神赔偿。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与丈夫叶某于1986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198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个儿子。从1992年起,被告叶某不仅在外嫖娼,还包起了“二奶”,不久后就染上了性病,并几次传染给原告黄某。1996年被告曾书面向原告认错,并愿将所有资金全部 给予原告。但随后被告叶某开始承包、自办工厂,长年在外生活,加上第三者插足,双方感情逐渐疏远。原告黄某曾于1998年7月向罗定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未获准。2001年8月22日,原告黄某怀疑被告与第三者同居,于是到被告住所“捉奸”,被拒门外。2001年9月,原告黄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80000元。
罗定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叶某长期与其他妇女有不正当关系,造成妻子几次染上性病,并直接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应负过错责任。为此,判决同意两人离婚,并由被告叶某一次性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给原告黄某。(杨过廖伟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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