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通讯员沈劳)我省欲从事境外就业中介的机构,现在起可向省劳动保障厅失 业保险和就业处申领《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但必须先在该处指定的银行存入至少50万元备用金。这是该处处长周腊元昨 日宣布的。
周腊元说,根据劳动保障部等三部门联合颁布的、将从7月1日起执行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见本报昨日6 版),境外就业中介实行备用金制度。凡因中介机构自身责任,
周腊元提醒出境打工者,今后一定要到领了《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求职。那些未领《许可证》的非法中 介机构,必然没交备用金,到这里求职会很“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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