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6月27日电(记者陈志强)贵阳市日前正式出台一项新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市民在金阳新区购买新建住 房。优惠政策规定,贵阳地区已按房改价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的职工,可在金阳新区再购置1套经济适用房,原房改房上市出 售时,不再交纳土地收益金。这项政策还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在金阳新区购房不受职级和面积的限制,可以优先使用存量补 贴、增量及个信住房公积金。同时金阳新区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在2004年内实行政府指导价,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利润原则 上控制在8%以内。据介绍,在金阳新区购买新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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