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6月27日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广东省罗定市一名妇女黄某向当地法院起诉丈夫长年在外
嫖娼、“包二奶”,几次传染性病给自己,要求离婚并索取8万元的精神赔偿。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与丈夫叶某于1986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198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个儿
子。从1992年起,被告叶某有钱后开始发生变化,不仅在外嫖娼,还与 其他女人同居包起了“二奶”,不久后就染上了性
病,并几次传染给原告黄某。原告多次苦心规劝,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执。1996年被告曾书面向原告认错,并愿将所有资
金全部给予原告。
但随后被告叶某开始自办工厂,长年在外生活,加上第三者插足,双方感情逐渐疏远。原告黄某曾于1998年7月
向罗定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当时法院以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2001年8月22日,原告黄某怀疑被告与第
三者同居,于是到被告住所“捉奸”,被拒门外。夫妻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被告写下离婚协议书交予原告。2001年9
月,原告黄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8万元。
最后,罗定市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由被告叶某一次性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给原告黄某。(记者秦时月、通讯
员廖伟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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