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长期炒股的朱某诈骗了三名炒股大户共计1050万元的钱财,昨天,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对朱某提起了公诉。
2000年10月,南通人施某通过老乡胡某认识了朱某,胡某称朱某是高干子弟,而且股票做得相当好,曾炒过“飞乐音响”,在二三个月内资金就翻了一番。于是施某将“飞乐音响”的所有资料都调出查看,果然确有其事,于是决定跟着朱某做股票。
2001年11月,施某与朱某签订了几份协议,将她在某证券公司中以“沈霞”名义开户的账户,全权委托朱某办理股票买卖。朱某竟利用别人对其的信任,将沈霞帐户内630万元的股票全部抛售。回笼的资金除了30万用于归还自己个人债务外,其余全被炒期货蚀光。
2001年11月,朱某又以开办公司需注册资金为由,向姜某借得150万元,向马某借得300万元。后来,马某对他起了疑心,朱某又归还给马某30万元,其余420万元又被他在期货市场全部赔光。
检察机关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记者程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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