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福清市东瀚镇读者张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1-7095110)反映,该镇田美村有一渔民捕获一只海龟,放在家里已有两天了。记者闻讯后,即与福清市渔政站工作人员赶到当地,但海龟已经被放生。通过渔民自拍的照片,渔政站工作人员认为,这只海龟为绿海龟,属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据村民林绍和介绍,绿海龟是他在25日晚捕获的,运到家中后,立即吸引了周围的村 民,有的村民带着小孩与海龟合影,有的村民建议杀掉尝尝味道,有的则愿意出价1000元购买。他给海龟喂了些小鱼后,有村民拿着菜刀说要杀掉它时,他看到海龟流泪了。因为知道海龟属保护动物,他就在海龟背上刻了“东瀚田美”四个字后放生。“26日中午,海龟放生时还向我点了头。”林绍和说。
凑巧的是,昨日清晨5时许,村民林在国在捕鱼时又捕到了这只海龟,看到背上的四个字后,林在国当即又把它放生了。
昨日下午,福清市渔政部门根据渔民的讲述及自拍的照片,认真进行比照、分析后认为,这是一只绿海龟,身长约90厘米,宽65厘米,体重有70公斤左右。绿海龟背宽,头大且不缩进去,身材呈椭圆形。渔政站工作人员分析,绿海龟在这一带海域出现可能是为了寻找产卵的地方。从照片上看,记者发现这只海龟头上有个“八卦”图形。
(本报记者 林建兴 实习生 阮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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