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某好心将自己的摩托车借于张某,不想张某有借无还。26日,王某一怒将张某告上法庭。南京秦淮区法院当日立案受理了他的诉讼。
据王某诉称,今年5月14日,张某将一辆摩托车送至某摩托车配件公司修理,维修工在试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张某的摩托车部分受损,张某要求重新修理并提出5月18日取车,身为摩托车配件公司员工的王某出于好心,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张某作为临时代步工具
王某认为,张某在修车过程中与摩托车配件公司发生的纠纷,应由张某找该公司解决。自己虽为该公司员工,但与修车过程无关。由于自己车辆价值远高于张某的车辆,故要求法院判令张某立即归还摩托车,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盛冰 田莉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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