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通讯员郭卫群陈涛)几年间注册了30多家空头公司,分演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和保证人骗取银行信用证,套取了7000余万美元。近日,导演这幕丑戏的原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海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罪名是涉嫌信用证诈骗罪。
据深圳市检察院介绍,1992年1月至1996年2月间,被告人彭海生(男,37岁,广东紫金县人)和彭海怀(在逃)兄弟俩在香港注册成立了恒基企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恒基公司 ”)等5家公司。1993年4月至1997年12月间,彭氏兄弟又在深圳注册成立了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泰明公司”)等27家公司,这些公司均由他们直接操控。1996年8月至1997年10月间,彭氏兄弟为骗取银行信用证,在没有任何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编造购买大理石、电器、摄像机、彩电、照相机配件等虚假事实,指使原泰明公司融资部部长余东政(女,34岁,广东开平市人)所在的融资部负责制作虚假合同及伪造各种单证,以泰明公司等7家由其掌控的公司为开证申请人,以恒基公司等香港公司为受益人,又以其在深圳注册成立的相关公司为保证人,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东门支行和蛇口支行、深圳发展银行罗湖支行和长城大厦支行骗开信用证。
据查证,在1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共骗开信用证80余单,开证金额为近7000万美元,贴现金额更超过7000万美元,这些贴现款项均由被告人彭海生和彭海怀控制使用。被告人彭海生、余东政和彭海怀骗开信用证后不按时赎单,造成开证银行垫付,扣除开证时存入的保证金,尚欠开证银行垫付款5千余万美元,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证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原泰明公司副总经理余东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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