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特约记者孔献之)今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严惩抢劫犯罪专项宣判执行大会,罪犯张尤振、杜明熙等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0年5月,张尤振得知被害人罗某有钱,遂产生抢劫之念,后纠集董跃、杜明熙密谋抢劫,并准备作案工具绳索、水果刀。同年6月29日上午9时许,张、董、杜3人窜至罗某位于宝安区宝城某区的家中,以“送礼”为名骗开门,然后持刀威胁,捆绑罗某夫妻,威逼说
法院认定,罪犯张尤振、杜明熙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中致人死亡,情节十分严重,依法应当从严从重处罚,依法判处罪犯张尤振、杜明熙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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