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办婚宴本是件皆大欢喜的事,然而,许小姐的婚宴却因酒店端出豆腐羹而使欢庆气氛毁于一旦。
日前,许小姐与毛先生喜结良缘,新婚大典放在某家大酒店举行。按程序她与酒店签定了菜单合同,不料在宴席开始后的11道菜中有5道菜不是预定的菜肴,有一道汤菜做成了豆腐羹(豆腐羹是上海人办丧事的一道菜),不免引起了许小姐的不悦。她当场提出要求更改 ,在厨师长点头同意后菜肴作了更改。然而,在最后结账时,酒店的报价是24400元,加上汤菜更改,价格上升,要许小姐补交3144元。这一结果顿时使许小姐不满,她认为,她不仅不应当补交,酒店还应向她作出赔偿。而酒店则认为,酒店以七折优惠价提供的宴席价已经让利,更改的菜应该由客户照实补交。
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许小姐见此事无法协商解决,遂投诉至浦东消费者协会。经过浦东消协调查核实,酒店上错菜是员工搞错名称造成。变更菜时也未声明要变价,酒店方应负相应责任,店方以打折优惠为由不愿赔偿也是站不住脚的。对双方已约定的菜单和定价应当履行,酒店更改后上桌的菜应看作是继续履行合同,中途既不能擅自变价,也不能随意改变菜的名称和质量。由于前期上错菜,客观上已经属于违约,对于婚宴而言,从精神上、物质上涉及对客户利益的损害,因此,酒店应当对客户作出补偿,对许小姐提出的赔偿50%宴款进行说服收回。
双方经反复协调达成如下协议:1、免去要求许小姐应补交的变更菜款价款3144元;2、酒店向许小姐补偿宴款的25%计6000元。浦东消协干事施秉尧告诉记者,由于本案调解成功,为消费者实际挽回经济损失9144元。(记者 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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