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赵明)昨天,市一中院将徐勇、马长江等7名在京犯下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罪行的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徐勇、徐绪荣、胡祥伙同他人,于2000年4月至6月间,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房山区等地,分别持尖刀、棍棒,采用威胁、殴打、捆绑等手段入室抢劫6起,抢得岑某、简某等17人的人民币100300余元及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等物,并致3人受伤,徐勇还
另外,徐勇、徐绪荣、胡祥等人在入室抢劫北京市兴京木制品有限公司时,曾将该公司一保安用木棍打死。2000年4月中旬,徐勇、胡祥伙同他人在北京市房山区南尚乐乡后石门村纯白石渣厂外,持棍棒对徐某等人进行殴打并捆绑,抢得徐某人民币1300余元及移动电话一部。2000年6月6日,徐勇、徐绪荣伙同他人在一小商亭处,分别持尖刀和木棍对汪某等3人采用威胁、殴打、捆绑的手段,抢得人民币5000余元及无线寻呼机、香烟等物。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