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尽管狗咬人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狗官司”却并不多。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狗咬伤儿童引发的赔偿案,一下子吸引了众人的关注。
小狗“闯祸”被索赔
今年5月24日傍晚,9岁的小雨在院子里溜旱冰时,突然一只西施狗冲过来,对小雨狂 追不舍。被吓坏的小雨跑了十多米后,右腿迎面部分被狗咬伤。小雨哭喊着跑回家,随后被送到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检查,小雨被咬伤的部位留下了紫色牙印,但没有出血,医院给孩子打了疫苗。小雨的母亲说,小雨因受惊吓,连续几天在夜里惊叫哭喊,打完第二针疫苗后,浑身乏力,无精打采。当听说狂犬病的潜伏期为15年左右,这段时间他们难以放下心来,精神压力很大。小雨的母亲要求狗的主人郭女士赔偿小雨1万元。
小雨的母亲说,小雨被咬伤时,这只狗没有挂牌,也没有由主人牵领,而且违反了带犬出户的时间(即非晚20时到次日7时),应当承担过错责任。“闯祸”小狗的主人郭女士承认小狗脱离了她的牵引后咬伤了小雨,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是她认为她的狗是办有狗牌的,并打过了防病疫苗。对此,她只能赔偿2000元。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庭调解失败,将择日判决。
法院“狗官司”不多见
随着豢养狗的人增多,咬伤人事件也在增加。仅去年1至10月,海淀区就有7688人被狗咬伤,咬伤人数是1995年执行限养规定第一年的6倍!但是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因狗咬人要求赔偿起诉到法院的“狗官司”并不多。
据了解,狗伤人后,受害人和狗主人私下里解决的多,诉到法院的少。另外,许多人认为狗伤人后,打完疫苗就不会有严重后果,不作过多计较,这也是狗伤人这样的小事不会闹到法庭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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