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随州市一名初二女生徐莉莉不幸辍学。不久,其学籍被另一女孩“借用”,该女生后考上大学并悄悄转走徐的户口。七年后,也就是今年的6月10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徐莉莉的受教育权及姓名权为由,要求数名被告赔偿徐莉莉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1万元。
“拖欠120元学杂费,我被请出校门”
现年22岁的徐莉莉是随州市曾都区安居镇徐家嘴村四组人。她原本是一个眉目清秀、聪明活泼的少女。1993年,徐被该镇朱河中学录取为“调剂生”。
据徐莉莉说,能到朱河中学就读,对于她而言,机会确实来之不易。她十分珍惜这难得的机会,刻苦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可是命运却偏偏给自己出了一道难题:上初二时,因120元学杂费,她的求学梦被击得粉碎。
对于自己是怎样辍学的,徐莉莉对七年前的一幕还记忆犹新。她告诉记者:
那是1995年6月,正是初二下学期,学校又开始催交学杂费。6月14日是学校规定交费的最后期限,可我还是没有交清这笔钱。
这时,校方出面“调解”———要么交清学费,要么退学。听了这番带“通牒”性质的话,我心急如焚地跑回家中,向母亲黄翠儿哭诉着要求凑齐学费,让自己安心读书。母亲听说这件事后,迅速找到了当时的校领导,请求学校再宽限一段时间,等秋天棉花上市后一定及时补交。校长虽很同情我家,但坚持认为不能违反规定。
同年6月16日,我将自己写好的申请书交给了校长,请求学校考虑适当减免我的学杂费。谁知校长拿了申请书竟在我所在的班级念了起来,此举招来了一些同学的嘲笑。面对此景,我感到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更为糟糕的是,6月18日上午第二节课刚下课,班主任Z老师对我说:“校长说你没交钱,请背上书包收拾好衣服回家,否则就把书桌和椅子都给搬走。”
当时,我流着眼泪对老师说:“等我把最后一节课上完再走好不好?”Z老师同意了。
放学后,我怎么也不想离开自己心爱的教室。但校长这时又来了,无奈,我只好收拾起衣服和书包,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学校。
据称,此后,徐莉莉没有参加期末考试,也没有参加暑假补课,而是为了争取读书的机会,跟随母亲四处奔波,寻找助学的可能。尽管她们母女俩尽了最大努力,徐莉莉终究还是没有回到学堂。
失学在家,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离开学校后,徐莉莉的情绪变得非常低落。每天,她总要站在家门口,默默地望着同学们高高兴兴地去上学。
在帮母亲料理完家务后,徐莉莉每天都要翻翻心爱的书本。对于她来说,这些书是何等珍贵啊!她认为,读书是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她只怪自己的家境太穷。
据徐莉莉的母亲黄翠儿说,由于女儿的性格比较内向,加上失学后对她的打击实在太大,慢慢地,徐莉莉变得寡言少语。1998年秋,她开始胡言乱语,喜怒无常,母亲发现异常情况后,迅速将其送往随州市曾都区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精神分裂症。(在法庭上,被告方认为徐患病与其辍学及姓名被冒用无因果关系,徐莉莉的母亲黄翠儿本身有精神病史)
2001年12月28日,法医鉴定徐莉莉达到八级伤残。
更换户口簿,重重谜团被解开
徐莉莉失学后,她的名字和学号一直被邻镇姑娘裴某使用着,然而,徐莉莉及其家人全然不知。直到1999年夏天,村干部要求徐莉莉家“更换户口簿”,才使徐家揭开了顶替学籍、偷转户口的全部真相。
1999年8月29日上午,村干部来到徐家,称要收户口簿。当时家中只有徐莉莉一人,她称母亲保管着户口簿,拿不出来。村干部便让其母亲将户口簿送到村会计家中。
黄翠儿回家后于上午9时将户口簿送到会计家,但会计不在,黄便将户口簿交给了村会计的儿媳代为转交。这时,村会计的儿媳无意中说了一句:“没听说要换户口簿呀!”
在回家的路上,黄翠儿越想越不对劲。她又问村里人,村里人都不知道要换户口簿一事。随后,黄好不容易找到村会计询问,村会计告诉她:“此次收户口簿只收你一家,是村支书徐长城想拿去检查检查,他明天会还给你的。”
次日,徐长城将徐莉莉家的户口簿还了回来,并说:“看清楚了!没弄坏,以后出什么事可别找我。”黄翠儿被这一席话弄得一头雾水。
此后,村中有人传出“徐莉莉”考上大学的消息,这些都没有引起黄翠儿的注意。更为离奇的事还在后面:三天后的晚上,突然有人来到徐莉莉家送礼,送礼者是与徐家素无往来的邻近均川镇的一户裴姓人家。送礼的时候,对方说得含糊其辞,黄翠儿听得莫名奇妙,隐约感觉到送礼与裴家的女儿考大学有关。
家中接连发生了一系列“变故”,病情好转的徐莉莉却作出了清醒的反应,她提醒母亲,说不定自己的户口被人悄悄地转走了。
随后,黄翠儿四处打听,终于揭开了徐莉莉的学号和户口被人冒用的“内幕”,并获悉有个名叫“徐莉莉”的学生于1996年从安居镇朱河中学考入随州市三中。
2000年6月3日,黄翠儿找到随州市三中,在学校教导处赵老师的热情接待下,他们很快查出了确有一个名叫“徐莉莉”的学生,学号为9614196,该生读书简历、父母姓名、家庭住址竟与她的女儿———徐莉莉的完全一致。并且,赵
老师还告诉她,此考生于1999年9月考入“成都某某学院”。
至此,事情已经真相大白:有人冒名顶替徐莉莉的姓名、学籍和档案资料考取了大学。
通过调查,徐家还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1999年8月29日,徐莉莉的户口被人转走,而徐家全然不知,活生生的徐莉莉顿成“黑人”。
上法院讨说法,徐莉莉一审胜诉
真相大白后,悲愤不已的黄翠儿为了讨得“说法”,带着女儿四处奔走,并于2001年8月,以一纸诉状将盗用“徐莉莉”姓名的裴某、安居三中(注:朱河中学撤销,其学生教师主要安排到该校)、徐家嘴村村委会以及原村支书徐长城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裴某停止侵害其姓名权等,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9.6万元。
今年6月,曾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判决书认定:1995年6月,徐莉莉因家庭困难未能交纳下学期学杂费,被校方请出学校。1995年11月,经原村委会主任徐长城联系,裴某从曾都区均川某中学转入安居镇朱河中学,并以徐莉莉的学号在该校就读。1996年秋,裴某考入随州市三中。1999年7月,裴某又以徐莉莉的学号参加高考,并被成都某学院录取。1999年9月,徐家嘴村委会以换户口簿为由,取走徐莉莉的户口簿,为裴某以徐莉莉的名义办理了入学户口迁移手续。
曾都区人民法院以徐莉莉受教育权及姓名权受侵犯为由,判处现安居三中赔偿徐莉莉损失36610.20元,裴某赔偿徐莉莉损失24406.80元,徐家嘴村委会对裴某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反应不一
在法院一审判决后,记者采访了本案的原告和被告。他们对这一判决的态度各不相同。
安居镇第三中学对判决不服。据该中学诉讼代理人吴光才介绍,他们认为徐莉莉根本不欠原朱河中学的学费,学校也没将其请出校门,况且安居镇第三中学与原朱河中学不存在隶属关系,只是接受了原朱河中学的大部分教师和学生,并未接管其资产,所以安居三中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他们已请求市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民事判决提起抗诉。
而原朱河中学校长张某认为,徐莉莉所说的勒令退学纯属子虚乌有,没有事实依据。另外,他于1995年5月调到另外一所学校当校长,顶替学号也不是他手中的事情。该校接任校长梁某则承认了帮忙顶替学生学号的过失。
被告徐家嘴村委会辩称,本村与该案无任何关系,没有过错,请求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该村原村支书徐长城以提起这件事情就“头痛”为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至今,事情已经过去整整7个年头,裴某仍用着徐莉莉的姓名,在成都某高校念书,而真正的徐莉莉还只是个“黑人”。徐莉莉说,她期待早日归还属于她的姓名权,她还想继续读书,学一门技术,让自己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金报记者饶纯武、特约记者仁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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