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九日电(李海波吴庆才)北京某医院医生郭女士没有想到自己傍晚出外遛狗竟然给自己遛出了一
场官司,自己所养的白色小京吧犬将正在滑旱冰的一名小学生咬伤,虽然自己及时带孩子上医院注射防犬疫苗,但是孩子家长
最终将郭女士告上法庭。
六月二十八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因遛狗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庭上,受伤小学生的家长
周女士称,今年五月的一个晚上,自己九岁的乖儿子晓雨 在院内和小朋友玩耍时,被郭女士养的"西施串犬"猛追了大约十米
左右,后晓雨被狗咬伤右腿的迎面部分。由于郭女士的狗既没有挂牌,又没有成年人牵领,违反了《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
》,而且违反了带狗出户的时间,致使晓雨被狗无故咬伤。且事发后,郭女士只看过晓雨一次,此后一直未看望。
越想越气的周女士一怒之下将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要求郭女士赔偿损失一万元。而身为医生的郭女士认为,在事发时
她就与孩子及家长一起到防疫站为孩子注射了防犬疫苗,并告知孩子家长伤口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随后还回家取了三百五十
元钱和准养证、注射证,将钱交给孩子家长,并留下自己的住址和电话。当时孩子伤口没有破,只是腿上有牙印。况且自己的
狗已经连续三年打了疫苗,而给孩子注射的法国防犬疫苗,抗体可以达到百分之百。
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没有达成调解,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于近期宣布判决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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