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30日消息:夫妻离异后,年仅11岁的女儿随父生活。谁知色欲掩盖了人性的父亲,竟强奸了亲生
女儿整整4年。昨天,北京房山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强奸案,法庭上被告人卓示晖对其罪行供认不讳。
据北京晚报报道,30来岁的农民卓示晖因为掌握了一定的技术,一直随建筑队转战南北,收入也比较稳定。但由于
其脾气暴躁,1998年妻子与他离了婚。经法院判决,年岁较 小的儿子被判给妻子抚养,而他则承担起抚养年仅11岁女儿
的责任。
1998年3月的一天晚上,晚归的卓示晖回家时,女儿早已睡下了。可回家后的卓示晖以威胁、恐吓的手段将当时
年仅11岁的女儿强奸。从此以后,女儿的卧室成了他晚间经常出没的地方。为缓解欲望,他每隔三五天就要强奸女儿一次。
只要女儿反抗,他轻则出言恐吓,重则大打出手。2001年经人撮合,妻子又搬回来和他一起过,小儿子也搬进了姐姐的卧
室,与姐姐同住。而这时的卓示晖仍没有放过自己的女儿。他仍不时趁儿子熟睡或不在时,摸进女儿的房间,强奸女儿,有一
次险些被在家的妻子抓个正着。察觉丈夫与女儿关系不正常的妻子也多次对丈夫旁敲侧击,劝他不要害了女儿。为此卓示晖也
落下过悔恨的眼泪,但却没有改过。
今年3月,卓示晖趁妻子不在家时,再次想与女儿发生关系。被女儿拒绝后,他暴打了女儿,并再次强奸了女儿后出
门上班了。而女儿身上的伤痕引起了妻子的注意,在询问之下终于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妻子毅然决然地向公安机关报案。
卓示晖因此落入了法网,而此时他的女儿仍未满16岁。卓示晖因涉嫌强奸被起诉到房山法院,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
案,现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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