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讯(生活报记者周政光施显强) 6月29日,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因涉及“宾阳县和吉镇铲除烟苗案”的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宣判。案犯廖欢、廖永升、廖受进、廖好香、廖豪贵、廖杰贵、廖双贵、廖受全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廖欢、廖永升、廖受进、廖好香、廖双贵、廖受全被法院从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廖豪贵、廖杰贵认罪态度较好,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今年3月8日,宾阳县和吉镇政府和该县烟草专卖局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铲除宾阳县和吉镇非法种植烟草。在执法过程中,该县和吉镇惠良村委果棕村村民廖欢、廖永升、廖受进、廖好香、廖豪贵、廖杰贵、廖双贵、廖受全等8人,为阻止铲除已非法种下的烟苗,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阻拦、殴打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而构成妨害公务罪。据悉,该案为我区“涉及铲除烟草打假案”而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刑人数最多的一次。
责编:朱燕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周政光 施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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