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仇勇 陶晓春)随着一声惨叫声,125路中巴车上冲下来一位浑身燃起火苗的女子,剧烈的灼痛使她哭喊着在地上打滚,几名路人急忙冲上前帮其扑灭身上的大火,此时,被烧伤地女子却昏倒在路上。这是6月25日下午5时许发生在七里河区中林路令人心悸的一幕。
7月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陆军总院烧伤科31—33号病房见到了脸部、胳膊、腿部等 皮肤大面积被烧伤的郑女士。当回想起事发时的情景时,她仍抑制不住内心的痛苦和恐惧。
6月25日下午5时左右,作为票员的郑女士乘自编号为4317的125路中巴车返回公司,当车行驶到七里河区中林路时,发动机突然熄火,经检查原来是汽车燃料不足,中巴车司机便挡住了一辆“摩的”向其购买了5元的汽油,并请“摩的”司机向汽车化油器加油,自己点火,在汽车点火过程中化油器突然着火,四处乱窜的火舌包围了郑女士,顷刻间她变成了火人,她冲出车厢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后便失去了知觉。
郑女士的丈夫杨某告诉记者,妻子被诊断为深II度烧伤,烧伤面积达到40%,如果对10%的创面进行植皮手术,其手术费用就高达4万元。他说,虽然公交公司还没有给妻子办理服务证,但已收取了办证的费用,目前,妻子看病已花了8000多元钱,而司机只送来了1000元钱,自己手里仅有的一点钱远远不够支付高额的手术费用。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兰州公交总公司第四分公司第一分队贾光明队长,他告诉记者,此次事故主要是司机违反公司制度,违章操作所致。经调查,烧伤的郑女士还没有和公交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按公司规定没有服务证的人员是不能上车的,郑女士无证上车,属司机乱拉乱用人员行为。目前,他已向分公司主管经理作了汇报,车队和司机现已垫付了4000元的医疗费。公司对4317号车已停止了运营,责令车主和司机全力以赴给郑治病,等郑的伤病治愈后,再对违章司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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