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洁通讯员孔献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判决一宗被告人嫌嫖资太高奸杀卖淫女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宋友堂犯强奸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事发2001年8月26日晚。30岁的四川省大竹县农民宋友堂因长期离乡别井,因“性”的饥渴烦躁不安,想找地方“发泄”。当晚8时许,他独自一人来到宝安区石岩镇影剧院附近,四处寻找目标,与在路边招引嫖客的年轻女子李桂桃一拍即合。双方迅速谈好价 钱后,李带宋回到她租住的石岩镇上屋新村某出租屋嫖宿卖淫。事后,本来收入不高的宋友堂觉得嫖资太高,于是双方因付嫖资问题发生争吵。卖淫女一气之下欲转身离开时,宋从后面勒住李的颈部,李本能地挣扎、反抗,宋又猛力卡住李的脖子致其昏迷后,将李拖到房内床上,强行对其实施奸淫。
宋奸淫完毕,被从外面回来的李的丈夫邓某发现,此时宋想逃跑,被邓推倒在地,又将门反锁后下楼叫人报警,并将李送到医院抢救。走投无路的宋友堂从厨房拿一把菜刀到阳台准备逃跑,被接报后赶赴现场的警方抓获归案。李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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