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若飞李博特约通讯员钟勤刘小勇)坪山镇一村民及其雇请的民工,为了在征地时获取高额赔偿,竟然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致使成片的天然林和人工林惨遭砍伐。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到,这名村民及其雇请的民工因涉嫌滥伐林木违反《森林法》而被刑事拘留。
三个月滥伐人工种植桉树936株
据介绍,今年3月至5月间,坪山镇汤坑村楼角村小组的村民林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请民工廖某擅自在该镇坪环村的鲁箕山上毁林种果。
经龙岗区绿委办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测,廖某及他雇请的民工在开垦种果的过程中,共砍伐人工种植的桉树936株,蓄积量为12.17立方米。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认定坪山镇村民林某及其雇请的民工廖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有关法律,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并立案进一步侦查。
毁林开垦事件有上升之势
近年来,龙岗区部分村民为了在征地时获得高额赔偿,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种结构种植果树,致使成片的天然林和人工林惨遭砍伐。这种群体性大面积毁林开垦种果的现象,在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尤为严重。据统计,从龙岗建区至1998年,全区仅发生和查处毁林开垦种果案24宗。而近三年就查处毁林开垦种果案近300宗,是前5年的10倍多,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自1999年以来,龙岗区采取多项措施整治毁林开垦工作,不断加大打击毁林开垦力度。龙岗区森林派出所查处的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案件就有282宗,处理违法人员356人,累计退垦还林面积2903亩。
政策调控等诸多方面还须加强
查处毁林开垦行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是由于政策调控不力和责任缺位等因素的影响,毁林开垦的歪风至今仍禁而不止、整而难治,从总体上看,毁林开垦恶化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龙岗区农业局一位长年从事毁林开垦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征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倒置,是毁林开垦禁而不止的根本原因。以征用山林地为例,土地补偿费为5000至10000元,而青苗补偿费每亩少则数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
此外,镇村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保护森林资源的责权利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现象,法定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至今尚未落实,镇村集体不能从保护森林资源中得到实际利益,也是影响村民护林积极性的重要原因。
执法力量不足也是原因之一
龙岗区森林派出所管辖着10个镇72万亩的林地面积,东西横跨达100公里。但作为主要森林执法机构的龙岗区森林派出所仅有包括1名司机在内的5个编制,在岗干警仅4人。
龙岗区森林派出所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有限的警力实在难以应付全面开花式的毁林开垦局面。森林派出所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曾经多次遭到村民的阻挠和围攻,好几次甚至被村民围困长达10多个小时。几名森林派出所干警根本无法控制局面,更谈不上开展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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