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波7月3日电(郑黎高建军)浙江省慈溪市已被执行死刑的女犯张某生前留下了一封遗书,对其存放在银行
保管箱内的财产作了分配,却唯独没有给丈夫留份。丈夫王某近日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去年初,张某因丈夫提出离婚迁怒于与丈夫关系暧昧的女青年郜某。为报复郜某,是年5月,张携带一瓶浓硫酸到郜
某的办公室,对方不加理睬,她一时情绪失控,将硫酸浇在 对方头面部等处,经抢救无效死亡。2个月后张某被宁波市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今年1月15日,在死刑被执行前,张某给她妹妹留了封遗书,里面写道:“我在农业银行保险箱内有
银行票(即指存单)和其他物品,你全部取出来,这些财物给大哥、二哥、三哥、大姐每人两万元……其余的你和阿营(即指
张某的儿子)每人一半……”张某并将保险箱钥匙交给了妹妹。
张某死后,其丈夫王某得知她在农行留有保险箱,拿着村里开出的一份证明,要求以张某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开箱取物
。农行认为张某以遗书为凭,授权其妹妹为开箱人,未同意王某要求。王某几次请求未成,将农行告上法庭,慈溪法院受理该
案后,已根据王某的申请查封了保险箱。有关人士认为,死囚是否可以生前分配其死后的财产,其处置方法是否侵害了配偶的
合法权益,以及银行不予开箱是否有法律依据等,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据悉,慈溪法院不日将开庭作出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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