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我家的老人按政策是可以享受调高的养老金的,但在社保部门兑现调高 的养老金之前,他已经去世了,不知能不能给他补发这一待遇?”昨日,武汉市江汉区一位居民急匆匆地到该区社保处咨询。
江汉区社保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3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并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武汉市于今年6月开始兑现这一政
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应该补发养老金,补发期限从2001年7月1日计起,直至其去世那个月 。武汉市将从本月开始陆续补发。不过,由于死者的养老金
账户已销户,养老金不可能通过银行补发,只能通过其原单位等途径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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