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4日消息:曾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还在缓刑期间的李仁,又利用职务之
便,窃取银行376万元公款送给男友。最近,李仁被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
据检察日报报道,李仁原是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会计。1996年,李仁在任桂林分行解西储蓄所副主任期
间,曾两次挪用公款10多万元,1997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三年,缓刑四年。
1998年5月,李仁调任农行桂林分行营业部电子联行记账员、会计。她结识不久的男友陈斌(在逃)的公司自2
000年下半年经营亏损,债务累累。为搞些钱到美国逃避债务,陈斌千方百计讨好李仁。2001年2月,陈斌见时机成熟
,便叫李仁“误”汇一些款到他账户上。当时,李仁拒绝了陈斌。同年3月初,陈斌再次叫李仁“误”汇款到他账上,被爱情
、出国美梦冲昏头脑的李仁,于2001年4月4日分四次将公款376万元转汇到陈斌在青岛的朋友账户上。然后,陈斌通
过他人将376万元全部取出,立即携款潜逃。
就在李仁等待陈斌带她出国时,银行发现记账员李仁与外部人员勾结伪造票据,骗出376万元公款的犯罪事实,立
即向司法机关报案,李仁落入法网。(廖正彩、唐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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