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7月4日消息:曾长期在成都市双桥子客运市场、东华电脑城等地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黑帮
老大王勇及其团伙近日被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华西都市报根据检方的指控报道,王勇早在1988年就因故意伤害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90年
外出冶病期间脱逃,当年9月,王在成都某咖啡厅与他人发生纠纷将一人杀死,1997年8月,王等又帮人报仇殴打一人致
死。
1998年,王勇组织成立四川天鑫经济贸易公司,其公司负责赌场经营,打地盘、“维持”地盘秩序等。王还为手
下划定了势力范围,统一由其以公司名义进行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1998年6月,成都市为
规范成渝客运市场,决定进行滚动发班,这一方式触动了王在客运市场收取“保护费”的既得利益,王当即率人将成渝高速直
达客运专委会主任周某砍成重伤。
1999年1月,为帮荀某等人出气,王勇伙同手下将谢某等人绑架,威逼其写下83万元借条。王从中捞得“酬劳
”40万元。当年春节期间,张某在王勇等人经营的赌场内赌博时数次借高利贷104万元,由于多次催收未果,当年5月,
在王的安排下,其手下对张进行严刑拷打,要其归还104万元本金及50天的利息100万元。后张交出50万元才得以脱
身,脱身后,张还不得不将124万元划到了王勇公司账上。
检方指控王勇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和脱逃罪5项罪。其团伙5名
成员也一并被提起公诉。(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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