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德高 通讯员 杜畅桥 荆爱青)今天,历城区一村民因私造炸药开山采石被警方治安拘留。民警致电本报热线提醒村民们,私造炸药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非常危险。 6月26日下午,历城公安分局孙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马头山村附近巡逻时,发现村民靳某正在开山采石,所使用的炸药很不规范。民警当即收缴了剩余的1·5公斤炸药和雷管、导火索等物,并将靳某带到派出所。经审查,靳某一直以开山采石为业,为了省钱,于去年7月趁夜深人静之际,用土方法私自炒制了12公斤炸药。
马头山一带村民几乎家家开山采石。民警特别提醒说,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的购买、使用、存储都有严格规定,要求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到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炸药。同时要求当天购买当天使用,如有剩余必须交到由指定的炸药库储存,不能私自储存。这种自制的炸药俗称“黄药”,爆炸性很不稳定,与雷管一起存放很容易引起爆炸,使用时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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