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7月5日消息:索贿85万元,私分公款9000余元。河南登封市送表乡梁庄村党支部书记梁兴近日因 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今年48岁的梁兴从1994年开始任登封市送表乡梁庄村党支部书记,不久,梁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让本村的梁 江明当上了本村一座煤矿的矿主,从此,梁江明就成了梁兴的“摇钱树”。
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间,梁兴分6次让梁江明出资80万元,为自己在登封市市区购买了一套面积1 000余平方米的私房;1999年1月,梁兴再次找到梁江明,向梁江明索要现金5万元,购买红色昌河面包车一辆供自己 使用。短短3年,索贿即高达85万元。
根据大河报的消息,除受贿外,梁兴还通过侵吞公款的方法敛财,检察机关查明,梁兴在任村支书期间,伙同他人私 分公款9050元。(闻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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