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年近五十的傅某出狱后不思悔改,操起了贩毒的“生意”,继续危害社会。经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起诉,7月3日傅某被法院从重判处了9年有期徒刑。
傅某曾因流氓斗殴被判刑12年,服刑期间又被加刑8年,于1994年刑满释放。蹲了20年牢的傅某出狱后并没有下定决心痛改前非,而是又与一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染上了吸毒的恶习。自去年3月起至被捕时止,傅某伙同姜某贩卖海洛因共24次,数量达11.7克。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10克以上即可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傅某多次贩毒,数量超过10克,且为劳改释放后再度犯罪,依法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9年。(马郭 夏震 宋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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