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讯 家住南宁市鲤湾路的岑先生本以为自己幸运地成为一名“幸运消费者”,但是后来他才知道这“幸运消费者”原来是要花钱才能当。
3日下午,岑先生午休刚起床,就听见门铃响。打开门一看,只见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手提着两瓶东西站在门口,一见岑先生,就先鞠一躬,说:“下午好,大哥。恭喜你成为我们公司的幸运消费者。我们是汕头一家化妆品公司的。今天,我们公司为配合南宁市百货公 司搞活动,特地挑选了10名幸运消费者,现你已是第4位。我们赠送两瓶东西给你试用,一瓶是洗发水,一瓶是沐浴露。如果你觉得好用,望今后帮我们做点宣传。”
岑先生以为不用花钱就可得到两瓶看起来颇为高档的日用品,心里颇为高兴。道过谢后,刚想转身关门,谁知那小伙子却在背后叫住了他:“大哥,这两瓶日用品的价值是98元,在南宁百货大楼有卖。我们赠送的是这两瓶日用品的价值,但我们要回收一些产品的广告费,就只收你28元。”
岑先生一愣:两瓶日用品的广告费就收28元,这样的“赠送”也是太离谱了。他稍微一想,这人是不是以“赠送”为名推销劣质产品呢?不容他开口,那小伙子赶忙说:“大哥你放心好了。我们的产品是有质量合格证的。而且我们的产品现在正在中央二台播放,香港演员李嘉欣还在为我们做广告呢!决不是劣质产品”。
不管他再怎样解释,岑先生却无论如何再也听不下去了。岑先生最后还是态度坚决地回绝了对方的好意,不愿当这个“幸运消费者”。
作者:记者谭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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