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5日消息:7月4日,江苏淮安市楚州区法院审结一起犯罪案件,案发于拟提拔公示期间的原淮安市 楚州区仇桥镇党委副书记杨顺江,因犯贪污、受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审理查明,杨顺江自1994年至2000年在担任楚州区钦工镇党委秘书、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并兼任镇办企业 淮安市第二缫丝厂、淮安市丝绒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结
根据扬子晚的报道,2001年12月,杨顺江参加楚州区卫生局局长公开竞选,获得提名,在组织部门公示时,被 群众举报露出原形。(徐庆余王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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