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一宗特大贩毒团伙案的“漏网之鱼”赵国马作出一审判决,该毒贩因贩卖海洛因100多公斤被判处死刑。
狡猾毒贩潜逃泰国
1999年末,广州铁路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判了一起特大贩毒团伙案,涉案罪犯多达十 余人,有三人被判处死刑,四人被判处死缓。该团伙组织严密,成员大多有犯罪前科,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毒品交易以百公斤计。
广州铁路警方在侦破此案时起获毒品海洛因、冰毒、咖啡因、大麻等共计192公斤、查获毒资832余万元,捣毁犯罪窝点20处,缴获手枪两支,子弹15发,用于贩毒的汽车5辆及毒品加工工具一大批(本报曾作详细报道)。
然而,该案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毒品交易的后台老板之一赵国马不知去向,据说逃往了毒品的流入地泰国。
2001年9月10日,赵国马在珠海拱北入境时被逮了个正着。
一天交易达百多公斤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4月27日,赵国马和何国康(已判刑)约定以每“对”78000元的价格出售海洛因100对(每对重700余克)给何。何转手则每对加1000元卖给宋冬和(已判刑)。4月28日中午12时许,赵国马指使曾庆贤用小车将三箱共100对海洛因从海珠广场运往西华路口,交给在那等候的何国康、宋冬和。宋即叫人将车开往某大厦。当天下午3时许,赵国马又卖出30对海洛因给何,何以同样的手法转卖给了宋。破案后,公安机关从某大厦缴获海洛因118对,净重92663克。
据悉,赵国马是广州无业人员,今年42岁,绰号“阿三”、“阿山”,1980年因盗窃罪送劳动教养三年,1986年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后因有立功情节被改判免予刑事处罚;1993年又因盗窃“三进宫”,1994年3月刑满释放。(林洁袁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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