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年多来,冉志和爷爷冉光明成了重庆市酉阳麻旺派出所的常客——冉志被同学提菜刀追杀,逃进派出所,却因无人值班,导致他无路可逃被砍成重伤致残。
1999年1月20日当天中午吃饭时,酉阳麻旺中学初二学生、15岁的冉志和冉兴隆发生抓扯。下午5时,冉志正在校门吃饭,突然听见同学在喊:冉志快跑,冉兴隆砍你来了!
冉志见冉兴隆果然提着菜刀朝自己跑来,立即向斜对面约30米外的麻旺派出所跑去,冉兴隆紧追不舍。冉志跑进派出所值班室,却不见任何人影,反而被冉兴隆堵在值班室里。
随后,冉志的两条胳膊被冉兴隆连砍4刀,右手3根手指被砍断,部分功能丧失,法医鉴定为重伤。
冉光明告诉记者: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麻旺派出所曾把在家的冉兴隆抓获。因民警要办另一个案子,就把冉兴隆交给其舅舅临时看管。但民警回来时,冉兴隆已经逃跑。
双方为此多次坐在一起调解,但冉光明拒绝了对方300元钱的赔偿。冉光明说,他多次找派出所领导要求解决,但都没结果。
6月25日,冉光明再次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称爷爷没有监护资格。冉问事发时派出所没人值班该负什么责任?对方反问:哪个人不屙尿、不吃饭?
对此答复,冉光明当然不服。
记者日前采访了麻旺派出所,该所人员承认上述事实存在,但否认了派出所曾“抓获”过冉兴隆的说法。实际情况是:冉兴隆外逃,多次调解无效,冉兴隆家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等等,总之“不好处理”。
重庆光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江认为:派出所值班室没人,受害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受害人家属可以就民事部分起诉犯罪嫌疑人法定监护人,要求赔偿;刑事部分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监督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记者 丁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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