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伟强/文记者李康
记者盯上“盯梢公司”
7月4日上午,市民秦先生反映,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阅报栏上,“盯梢公司”张贴了小卡片“诚聘人才”。记者在现场看到,电线杆上、阅报栏上贴了十多张名片大小的招聘 启事,上面写着“盯梢公司,诚聘人才,男女不限,专业盯梢,外遇盯梢,欠款盯梢,其他盯梢,专业找人,人工:91188-×××××××陈先生”的字样。看自行车的李先生说,他上班时突然发现这些启事,估计是头天晚上,趁天黑偷偷张贴的。
记者立即拨打陈先生的寻呼“应聘工作”。2分钟后,一男子回电话说,他姓陈,需要的“人才”学历及户口所在地不限,但必须吃苦耐劳、诚实稳重,还要对郑州的街道比较熟悉。每个应聘者需交30元报名费,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待遇有两种:一种是底薪300元,提成20%;另一种是没底薪,提成60%。他还说,一般每件盯梢的活儿,收费标准最低500元。随后他说,他在须水镇,很忙,下午4时与记者联系。
7月4日下午4时,记者再次拨通陈某的电话。他说,他还在须水,正忙着呢,估计要忙到夜里,第二天早上他可能才有时间接待记者,并说必须通过面试,才能“上岗”。最后,他询问记者的住处及原工作单位。记者则说是“刚刚失业”。
下午5时,陈先生突然打电话说,1个小时后,他在陈砦花卉市场门前的天桥上与记者见面他穿一件蓝上衣,夹一个黑皮包。
“盯梢公司”就一间屋
下午6时许,记者赶到现场,将天桥上的人“扫描”一遍,没有看见“目标”。正当记者欲离开时,“目标”突然出现。一个身高约1.70米、身材微胖的男子走过来说,他姓陈。随后,他让记者跟他到公司“认认门”。
在陈砦村拐了几道弯儿后,陈某将记者领到一所民房的二楼靠东的一个单间。记者看到屋内仅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一少妇和一个小女孩坐在床上。陈某说这是他的妻子和女儿,女儿正上小学。陈妻招呼记者坐在床上,陈某手指对面的一幢民房说,新办公地点在七楼,房子是两室一厅。他已和房东谈好价钱,7月7日正式搬过去,住宿和办公在一起,再装一部电话,联系“业务”更方便。陈某说,他是商丘人,今年30岁,在郑州7年了。他以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打工,帮一位律师做调查取证工作。今年春节后,因嫌工资太低,他辞去工作,开始单干,专门为事主收集“证据”。第一个月,他的收入仅400元。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到6月份,他的月收入已攀升到2700元钱。由于活儿太多,干不过来,6月中旬,他开始“招兵买马”。半个月来,他已经招到7名员工。他说记者是第八个应聘者。收取了记者30元报名费后,他开始给记者介绍业务。“盯梢业务并不危险”陈说,目前,他手上有3个活儿,都是妻子委托盯梢丈夫。第一个活儿,因为是熟人,仅收费300元。委托人王玲的丈夫李林是一名律师,最近半个月没回过家。她早就知道丈夫有外遇,要求查出“第三者”的“金屋”在哪儿。第二个委托人孙丽正与丈夫打离婚官司,她需要丈夫与第三者较为亲密的照片,作为呈堂证供。她已付款600元,如果“活儿”干得漂亮,费用再加一倍。第三个委托人刘梅是一名下岗女工,同样下岗的丈夫林斌最近被一个酒吧的小姐“包月”。林斌一个多月没回家了,她要林斌与该女同居的地址,愿意付费500元。陈某拿出3张“问题丈夫”的照片向记者展示,照片背面写着“问题丈夫”的姓名、年龄、爱好、上班地址及“经常出没地”等等,还有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陈某说,他收费是看人下菜碟,最高收过1400元,最少的200元。一般“行价”是,要照片600元,不要照片500元。根据“难度”大小,“酌情”增加费用,如果盯梢时需要“打的”,当事人必须报销车费。
记者问,干这个是否有危险。他说,由于不和“被盯者”正面接触,没危险。一旦被对方发现,马上走人。他会立即换人,继续“工作”,直到达到委托人的要求。他说,运气好时,一个活儿,一上午就“搞掂”。如果运气不好,可能一两个星期也毫无进展,这需要盯梢者有足够的耐心和机智灵活的头脑。机会瞬间即逝,错过了很难再有。记者问这事儿合不合法,会不会被公安机关抓住。陈某笑着说,他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专家”说,盯梢公司虽不合法,但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制裁手段。被抓后,最多拘留几天。他拍了拍记者的肩膀说,“可以放120个心”。他和业务员一般都单线联系,即使出事儿,他也绝不会不仗义,把“弟兄们”供出去。他说,他还准备再招30个人,人员到位后,把郑州划成四个片区,以后的业务,根据业务员的居住地就近分配……
正当他眉飞色舞地给记者“授课”时,他的寻呼响了。几分钟后,他说,汝河路有一“客户”邀他谈一个活儿,他要马上去。他说如果谈成了,记者第二天就去干这个活儿,并叮嘱记者千万不要关机。当晚7时15分,记者看着陈某骑着自行车汇入人流之中……
7月5日上午9时许,记者拨打陈某的手机,手机关机,拨打陈某的寻呼,陈某很快用手机回了过来,他说现在正在下雨,不好工作,下午再说吧!说完,陈某立即挂了电话。记者心里格登一下,难道被他发现了吗?
上午10时,记者的手机突然响起:“喂,我是老陈,半个小时后,你务必赶到东风路中关大厦门口!”记者心里狂喜,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10时30分,记者准时赶到,在中关大厦门口转了几圈都没有见到陈某。这时,手机又响了:“喂,我是老陈,我在你东边,马上就到。”记者一直向东边张望,突然,陈某竟从记者身后“冒出”,吓了记者一跳。
记者接受“盯梢”工作
陈某仍穿着灰裤子和黄色皮凉鞋。他从黑皮包内拿出一个黄色笔记本说:“现在给你派个活儿。委托人是个男的,被盯者叫小丽,身高约1.68米,20多岁,皮肤微黑,喜欢穿牛仔裤,在中关大厦办公室上班。她有一辆红色昌河车,车号为豫AH9×××。”他一边说,一边将小丽的车牌号写在纸上递给记者。然后,他领着记者来到小丽上班的地方,陈某看了看说,她没来上班,可能在家。
几分钟后,记者跟随陈某来到小丽所住的住宅楼。他说,这里没有保安,可随便进出。他手指着说,小丽就住在那间——二楼阳台上,挂着红裙子的就是。他说,有时,小丽也会骑一辆灰色的小摩托车上班,摩托车就摆放在一楼楼梯口,还没挂牌,你去认一下车,以后好“开展工作”。
陈某说:“小丽上班的时间很有‘弹性’,有时8点,有时10点,有时干脆一上午不出门。平时,也很少出去玩。一般是周五的下午4点出去,一直到深夜才会回来。双休日,基本上不在家。小丽是个非常‘精’的女人,像兔子一样敏感。她已经成功甩掉或发现了三名‘盯梢员’。有天晚上,我跟踪她,她发现后,将摩托车开到一黑暗处拿出手机打电话,车灯也不开。我等了十几分钟,见没动静,过去一看,人早已不见!你跟踪她时要小心,最好离她150米远!如果她去接送女儿就不需跟踪了,如果她开面包车或骑摩托车出去,你就必须跟踪她,查出她跟哪个男人来往,拍下他们‘勾肩搭背’的照片及他们幽会或同宿的地方。这个活儿,是以前的客户王明介绍来的,只收500元钱。事成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照片)。”记者询问委托人与小丽的关系时,陈某说:“客户不说,我们一般不问,这是规矩!”交代完毕后,陈某说,他要去西郊盯另一个活儿,有什么进展或变化随时与他联系。
“盯梢小丽”失败告终
在小丽家楼下等了半个多小时,记者感到百无聊赖,眼神在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扫来扫去”。记者隐约感到,不远处,一个男子蹲在路边,不时向记者瞟一眼。
11时10分,一年轻女子穿着拖鞋,抱着一床被子和两个枕头,走出二楼右边的房间。记者确认,她就是小丽。
记者赶快背过身去(陈某交代不能让小丽发现记者),小丽走出约50米后,记者立即跟了上去,与她保持约30米的距离。小丽的确非常机警,不时回头张望,走路忽快忽慢。记者仅“盯梢”了几分钟,小丽三拐两拐,走进一个胡同,突然“失踪”。记者在附近找了半天无果,只好默认小丽成功地将记者“甩掉”。
记者非常“沮丧”地给“老板”打电话,汇报情况。不料“老板”并没有责怪,他笑着说对记者说:“没事!没事!今天她是不是穿拖鞋和牛仔裤?(确实是!)你现在先回家休息,下午4点,再跟踪她。平时,她比较‘乖’,周末活动频繁,正是我们干活儿的好机会。你可能已被她发现了,我马上再换队员过去。这个女人太狡猾了!”下午4时,记者并没有再去盯梢小丽,就这样,记者的“盯梢”生涯结束了。市民看法:觉得很恐怖市民王先生说,现在,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很多当事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调查证据。只要付费,“专业”的盯梢公司就会帮当事人“搞掂”。特别是,大都市里“情人现象”已屡见不鲜,他们推出“外遇盯梢”,肯定是个大卖点。
郑州市某公司职工张军说,几天前,他刚刚在网上看到南方一些城市出现“专业”盯梢公司,没想到郑州也会有。刚开始他觉得很新鲜,但仔细一想,觉得很无聊,很恐怖。这让每个人都有一种不安全感,说不定哪天就被人盯梢了,所有隐私暴露无遗。如果盯梢公司被犯罪分子利用,干一些绑架之类的勾当,将直接危害社会的稳定。律师观点:这是非法的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1993年9月7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第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民间调查所及类似性质的私人侦探所等。第二条,现有的此类性质的公司必须依法取缔。”李律师说,社会上的所有涉及隐私、找人的调查所,例如“盯梢公司”,它们并没有侦查权,所以它们的行为是非法的。另外,这种公司,肯定没有取得合法的工商登记资格证,所以它们的招聘也是非法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对这类公司进行查处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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