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的聂阿婆,打算把54岁的儿子告上法庭。这事对于住在衢州常山偏远山村的她,可是经过了不少思想斗争才决定的。
在农村,“儿子就是一切”的思想几乎一统天下,聂阿婆说自己是因为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迫“走此下策”。当地有不少老年人都遇到了与聂阿婆类似的难题。
辛苦拉扯儿女长大
生养了5个孩子,孙子孙女就有17人,本该是尽享天伦的时候,聂阿婆却在为生活愁眉不展。
一间摇摇欲坠的土泥房,因为年久失修,房子的屋顶、墙面上出现不少破洞,都用塑料编织布暂时挡着,厨房的木门已经没了……这样的房子,在风雨中还能挺立多久?聂阿婆孤零零地住在这样一幢老屋里,不免让人胆颤心惊。日前,记者赶去采访时,远远就看到她拄着一根枯树枝站在老屋前,心不由得一揪。
说起拉扯这几个孩子,聂阿婆真没少吃苦。丈夫一直卧床不起,家里都靠她一人撑着,有糠的时候,细糠留给孩子,自己吃粗糠;实在没吃的,就带着大点的两个孩子出门讨饭……最小的女儿两岁时,丈夫撒手人寰。为了支撑这个家,聂阿婆改嫁了。一年年,随着大女儿出嫁,两个儿子先后成家,她也总算可以缓口气了。
奶奶全由孙子照顾
没多久,不幸的阴云又飘到她的命运里:二女儿和大儿子相继淹死。大儿子死后,媳妇改嫁留下了3岁的孙子阿梁,聂阿婆不得不重新振作起来。
孙子阿梁初中毕业那年,聂阿婆的第二任丈夫去世了,阿梁也因此辍学。后来,聂阿婆的小儿子老林和阿梁签了一份协议:聂阿婆的所有财产,归阿梁所有;以后聂阿婆归阿梁照顾,生活费和丧葬费全由阿梁负责,在聂阿婆百岁后,老林拿出100元,其他一概不管。
从那时起,聂阿婆和阿梁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因为承包田园的生意亏了,欠下一屁股债,阿梁到外地打工赚钱。债还清后,阿梁把辛苦攒下的800元全交给了聂阿婆,这让阿婆非常高兴。
虽然孝顺的孙子常会坐长途车回小山村看望她,嘘寒问暖,留下生活费,但聂阿婆知道阿梁的日子也不好过。这些年在外打工赚来的钱,只够他自己看病,一下子车祸、一下子长骨瘤、一下子患乙肝……30多岁了,阿梁还是单身一人。
我要儿子像个儿子
因为风湿病,聂阿婆的腰部常年贴满了伤痛膏,走路也不方便。记者采访时,隔壁的邻居都凑上来说,这老太太可怜了,这么大年纪还是一个人生活。
儿子老林自从和孙子签了协议后,这十几年就再也没来关心过她。“我去年生了场大病,两个女儿和女婿都跑去叫他,他都没来。”这事最令聂阿婆伤心了。
从老屋步行两三分钟,就是两间崭新的贴外墙砖的四层楼房,这里是老林的家。老林表示,阿梁从小跟聂阿婆长大,他们之间有协议,所以“我妈的生活问题跟我没关系”。
“我很少去看她,是因为住得太远,不方便。而且我家里人全部出门打工,只剩下我和小孙子一老一小,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农活,根本抽不出时间。”老林显得很委屈,“她怎么能说我不管呢,去年我还给了她两次钱,一次30元,一次50元。她就是对这个孙子好,当年签协议前,我也提出过把她接来和我一起住,但她坚决不肯,可能是怕我会占了老房子、让阿梁吃亏吧。”
农村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女儿嫁出去,就是人家的人了,父母老了后都由儿子养。聂阿婆说,她想让儿子做得像个儿子,但因为儿子和孙子有这份协议,不知道还能不能告儿子不赡养?
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刘成林律师——聂阿婆完全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对她尽赡养义务。因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这种法定义务不可能通过任何协议进行转让、减轻或全部免除。这份协议只不过是双方内部的约定,对处于外部的聂阿婆来说,不起任何效用,所以不能以此为借口侵犯聂阿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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