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穆沙拉夫总统的严令下,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米尔瓦拉村一18岁少女遭受私刑被轮奸案进展迅速。到7日为止,警方已经逮捕了3名参与轮奸的嫌疑犯。警方官员称,最后一名嫌疑犯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总统命令抓嫌犯
据报道,旁遮普省警方7日在该省两个村庄将躲藏在亲戚家中的吴拉姆·法里德和穆罕默德·法亚兹抓获。至此,因涉嫌轮奸案而被捕的嫌疑犯达到4人,其中包括一名被控渎职的警官。
虽然轮奸案已经过去15天,但其余波至今未了。巴基斯坦有关组织和政治派别以及媒体表示强烈愤慨,要求彻底禁止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部族私刑,保护妇女权利。穆沙拉夫总统和旁遮普省省长哈立德·马克布勒·艾哈迈德命令警方限期将4名轮奸者抓获。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命令警方高级官员出席7月11日的听证会,报告案件的调查情况。
-正常散步被污通奸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只因少女11岁的弟弟被发现与另一部族的一名女孩单独在一起散步。按照“部族族规”,如果没有其他人在场,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通奸。更为复杂的是,少女一家属于村子里地位低下的古杰尔族,而与其弟在一起的女孩属于地位较高的马斯托伊族。该女孩的家人告到了村里专门解决纠纷的议事会。不具备法律地位的议事会作出裁定:古杰尔族少男的姐姐必须遭到轮奸,以使其家庭蒙羞,作为对其弟所犯“罪行”的惩罚。在两个小时的听证过程中,少女54岁的父亲吴拉姆·法里德不断乞求议事会开恩。他说,他的儿子只有11岁,尚无能力实施性侵犯。
-荒唐“判决”轮奸少女
由马斯托伊人组成的议事会作出轮奸“判决”后,18岁的少女被4名议事会成员拖进一间土屋强奸。在土屋外面,数百名村人围观、大笑并呼喊。
此事经巴基斯坦媒体曝光后,在巴基斯坦引起极大震动。最高法院通告中说:“在21世纪发生这样的暴行令人震惊,这是对人权和妇女尊严的双重侵犯。”巴基斯坦内政部官员表示,一定要把“让社会、民族蒙羞的人”绳之以法。
在调查过程中,村民们说,他们不敢站出来制止强奸暴行,是因为村议事会向他们发出了威胁:谁敢多管闲事,小心送命!巴基斯坦政府已给受害少女的家人50万卢比(8000美元)赔偿,并表示要以少女的名义在村中建一所学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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