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名忠)家住宝安的蔡某因与其同居的“女友”生下小孩,而疑窦众生:这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吗?在左思右想不能解除自己的疑问时,他走进了法院,要求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
蔡某:我不可能有生育能力了。
作为深圳的原居民,71岁的蔡某中年丧妻,偶尔认识了“三陪女”阿珠,两人经过几次交往,蔡某便在外租了一套房,将阿珠接了进去,两人过上了同居的生活。几个月后,25岁的阿珠竟明珠暗结,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这让蔡某十分生疑,为此两人没少吵架。但阿珠坚称肚子里的孩子是蔡某的,并坚决要生下来。十月怀胎,儿子如期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固执的蔡某却越发生疑。他日前到法院找法官说:“我的孙子都要生小孩了,我一个70多岁的人,怎么还可能有生育能力,这孩子肯定不是我的。我要求做亲子鉴定。”
阿珠:孩子就是他的。
阿珠却称自己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她说:“老蔡年龄虽然大一些,但比较风趣,自己选择跟了他,一点也不后悔,他在经济上比较大方,除了给自己租了房,承担这个临时家庭的全部开支外,还给她2000元零花钱。”她很满足现在的生活,所以有了孩子后,自己想生下来。对于蔡某不承认孩子的做法,她确实很伤心。她说:“我敢发誓,孩子就是他的。上法庭、上医院我都敢奉陪。”亲子鉴定需要司法机关委托两人各执一词,但亲子鉴定却没有真正进行。因为我市能够进行亲子鉴定的机构只有市血站。但血站规定,公民个人不能直接委托血站进行亲子鉴定,必须由司法机关委托。而蔡某虽然口头到法院提出过亲子鉴定的想法,但并没有正式就此事起诉。据接待他的法官介绍,蔡某担心打官司将自己与阿珠非法同居的事闹出去,怕孩子和亲友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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