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对刘姓夫妻状告南山区计生中心医疗纠纷案昨天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判:刘某起诉南山计生中心医疗欺诈不成立,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495元由原告承担。
法院认为,被告有执业许可证,诊治医生和检验技师有合法资格证书,检验方法和化验报告符合规范要求;原告在其他医院检验是在接受过被告用药治疗以后,前后检验结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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