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宁讯(记者唐正芳)“每月5日为发放工资日”,日前南宁市果品食杂公司与南宁市果品食杂公司工会集体协商,就工资的分配制度、形式、以及加班工资的发放等方面签订协议。员工老板一起定工资,这在南宁市还是新鲜事儿。
南宁市劳动局和总工会下文要求所有企业都应当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的重点是要在非国有企业中大力推行,在国有企业开展中试点。文件规定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 提出进行协商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应相互体谅、求同存议而达成协议。
在南宁市果品食杂公司与南宁市果品食杂公司工会签订协议中看到,工资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工资和津贴的分配支付等都在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之内。协议中明确规定员工的工资应包括:保障工资、岗位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和各种补贴。
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市场收费员、朝阳店营业员实行百元含量工资;承包班组员工实行效益工资;临时工实行定额工资。
协议中规定,在正常上班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南宁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不得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协议还对员工工资的增长比例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责编:朱燕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唐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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