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因“任前公示”而栽倒的浙江省武义县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朱建华,近日因受贿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
37岁的朱建华从警十几年来侦破了一批重案、大案、疑难案。今年1月,组织上准备提拔他任公安局副局长、局党组成员。按照程序,该局对拟提拔人员在县内几家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就在公示期间,一封封举报朱建华经济问题的群众来信
一个多月后,朱建华受贿事实浮出水面:1999年下半年,武义温泉山庄总经理鲍某为感谢朱,送了两万元,朱建华推辞一番后予以“笑纳”。2001年7月至2002年1月,武义县某公司经理胡某为感谢朱建华在办理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给予“帮忙”,送给朱建华手机和西服。此外,朱建华还接受了林某等人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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