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宗简单的离婚官司,正在读大学生的儿子愿出庭作证,指控父亲在男女关系方面不轨行为,给母亲造成很大伤害。该官司日前已在渝中区法院立案,不日将开庭审理。
王女士称,1980年和李某结婚,生子李卫(化名)。从1985年至今,丈夫先后与王某、庞某、周某等女人乱搞两性关系,还将卖淫女带回家淫乱,被儿子撞见。2001年,李某又与其经营的餐厅员工周某婚外恋,明目张胆出入公共场所,甚至到朋友家中。今年6月,李某甚 至与周某公然在南坪开一家餐厅,从此再不回家居住,独掌家中经济大权。王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对财产依法分割,同时要求对方精神赔偿10万元。
王女士的委托代理人陈中心向记者提供了大量书证,其中6页系李卫的举证——
1、1985年,父亲与某煤矿的王某乱搞,事发后向母亲认错。母亲当时考虑我还小,就原谅了他;2、后来,父亲“旧病复发”,与同事庞某乱搞,还一起去广州玩,妈妈发现后提出离婚,父亲下跪求饶,经朋友反复规劝,母亲打消了离婚念头;3、一次母亲到广州探亲,父亲又将庞某带回家中居住,被我当场发现,因当时年龄太小,在父亲的哄骗下未告诉母亲;4、父亲在上清寺做生意时,与一女雇员乱搞,结果对方丈夫闹上门来,父亲赔偿2000元了事;5、2000年,我回家拿书,母亲在外经营生意未回家,发现父亲与一卖淫女正在淫乱,因怕母亲知道,未将事情说出去;6、2001年10月,父亲在南坪福利社开一餐馆,与女雇员周某多次通奸,有多位店员发现,店员王某、唐某和刘某愿意和我一起出庭作证;7、父亲在龙溪镇开餐馆时,多次戏弄女职工,在南坪餐馆戏弄女职工时,父亲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下来,手骨折,被骚扰女工王某现住在沙坪坝,愿意和我一同出庭作证;8、父亲长期独揽家中经济大权,钱财挥霍在玩耍女人方面,每月仅给母亲发400元。
据悉,20岁的李卫今年大学毕业。李称,作为当代大学生,不能局限于封建“愚孝”,碍于父子情面,无视他的道德败坏。作为儿子,为了母亲的幸福,为了维护婚姻法的尊严,有义务和责任出庭作证。(朱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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