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项仙君,通讯员李志金、肖昭稳)7月3日,平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决判:刘标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偷骨灰敲诈勒索的刘文标表示认罪服判。
今年4月25日上午9时,平远县坝头派出所破天荒地接到一起离奇报案,该县某公司姚经理称,其母墓地里的骨灰、墓碑不冀而飞,可能被人偷走。
26日晚,姚经理再次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线索:骨灰是该镇一名叫刘标文的人偷走的,他以此为要挟勒索2000元,自己已交了100元,余款定于明天上午10时在派出所旁饭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27日上午10时,姚经理来到饭店,拿出1900元要求刘把骨灰拿出来。狡猾的刘怕姚经理没带钱而把骨灰抢走,所以没依约带来骨灰。他安慰姚经理稍安勿躁,他去去就来。过了几分钟,刘标文用自行车载着一个编织袋来了,里面装着的正是被盗的骨灰。刘接钱时,姚经理要他写一张收条,说此款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没有凭据回去不好交差,刘竟毫不犹豫地写了。正当他得意洋洋时,派出所的民警突然出现。
派出所的干警对刘标文一点也不陌生。他是该县坝头镇人,早在1993年8月至1994年5月,他就盗窃自行车5辆,被平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5年2月12日晚,刘趁同仓犯收看电视之机,从围墙下的排水沟爬出逃脱,次日凌晨被抓回,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7年5月7日刑满释放。
对姚经理一家来说,也早就与这个小混混打过交道。去年姚经理的母亲曾某去逝,火化以后,就在坝头镇某村的山上建了一座坟。因那座山上有当地人的一座祖坟,该村几十家人怕影响“风水”,要求姚家拆坟姚没听从。两个星期后,刘在他人的指使下,用铁锹将坟和碑石撬了。姚家责问他怎能这么做,他反而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若给他1000元,他以后就不会再搞破坏了。
4月4日,一些村民请刘喝酒,希望他务必在清明节前把曾某的骨灰从墓地里弄走。当天中午,刘偷偷上山,把骨灰偷了出来,藏在另一座山上等着要钱。4月24日,有人告诉姚经理,说其母亲曾某的骨灰不见了。有了上次教训,刘标文成为姚家的第一怀疑对象。25日,姚经理在朋友家中见到刘,刘当场就承认骨灰是他拿走的。姚经理责问他骨灰放到哪里去了,刘说“你想白白拿回去,恐怕没那么好事,说实话,我近期也没有钱花了。”姚经理只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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