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某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疏忽,将两名新生儿抱错了。被错抱的婴儿家长发现后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日前,此案在昌平区法院调解结案,某妇幼保健院同意给付原告总计1.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据悉,这是本市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新生儿认错案。
今年6月3日,王新钢、何艳玲夫妇来到昌平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诉状中说,今 年4月21日,何艳玲产前住进了本市某妇幼保健院,4月24日18时许,正常产下一名女婴。4月29日上午,母女出院。今年5月3日下午,王新钢夫妇突然接到某妇幼保健院的电话,要求夫妻俩去作亲子鉴定。谁知,亲子鉴定结论令王新钢夫妇大吃一惊:他们不是自己一直养育的女儿的亲生父母,而是另一名妇女周颖养育的女儿的生物学父母。当天,两名女婴被调换了过来。王新钢夫妇认为,自己半个多月精心呵护、母乳喂养的孩子竟是别人的,且交换时,孩子已由原来的3.3公斤长到4公斤,而自己的孩子由于断奶喂养,发育不良,作为母亲的何艳玲因此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还落下了俗称“月子病”的毛病。于是,王新钢夫妇将某妇幼保健院告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
6月10日,另一名被医院抱错女婴的父母周颖、杜金国,也以相同理由将某妇幼保健院告到昌平区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000元、精神损失1万元。
被告某妇幼保健院接到起诉书后,承认自己抱错孩子的事实,并向4名原告表示了真诚的道歉。经昌平区法院主持调解,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被告某妇幼保健院给付原告王新钢、何艳玲夫妇8000元,给付原告周颖、杜金国夫妇8000元。日前,该妇幼保健院已将赔款交付给了4名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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