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由著作权人为一家餐饮公司量身定做的漫画作品,一夜之间突然被另一餐饮企业移花接木使用。昨日,这桩在山城闹得沸沸扬扬的著作权纠纷再起波澜,获得漫画作品专有使用权的餐饮公司和著作权人联手出击,将涉嫌侵权的餐饮企业推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各种经济损失10万元。
1998年12月31日,重庆著名诗人李钢发表了一幅以“吃”为主题的漫画,该作品文字 内容为“聪明人知道吃,傻子也知道吃。不同的是,聪明人不但用嘴吃,还要用眼睛吃。所以聪明人有两个胃,一个在肚里,一个在脑子里。”2001年8月,李钢将该作品的复制、发行、展览专有使用权授予重庆香积厨饮食文化公司,不久,“香积厨”便将其作为企业形象识别系统重要内容,不仅将该作品悬挂于餐厅店堂,还将其印刷在餐巾纸外包装上。
同年11月,重庆另一餐饮企业五斗米乡味庄开张营业,前往就餐的李钢等人偶然发现,他创作的那幅以“吃”为主题的漫画被移花接木给使用了——不仅原作品的文字内容原封不动地印刷在餐巾纸外包装上,而且连字体也是他本人的手写体。据李钢称,在随后的交涉中,“五斗米”对侵权和赔偿事宜遮遮掩掩,双方没有达成谅解和共识,其侵权行为一直到今年5月7日还在持续。今年5月16日,李钢和“香积厨”以侵害著作权为由状告“五斗米”,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品牌损失等共计10万元。
在庭审中,两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未经他们的同意擅自“肢解”并使用漫画,破坏了作品的完整,并且没有署上作者的姓名,其行为不仅侵犯了李钢的署名权和作品完整权,而且侵犯了香积厨对该作品的复制、发行、展览专有使用权。“五斗米”的代理人辩称,他们的餐巾纸是免费供食客使用的,没有赚钱的商业行为;当时使用该幅漫画完全是无意识的。在庭审即将结束前,“五斗米”提出的和解建议被两原告断然拒绝,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杨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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