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健 记者 王永田)无业人员牛某效仿绑架犯绑架大款,以求一夜暴富,不想还没伸手就被同伴揭发,日前被历下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牛某系济南无业人员,认定绑架可“快速致富”。他将目标锁定在本市一公司经理谢某身上。去年12月底,他以帮助要账为名,化名“小明”,将刘某等5人两次请到济南,提供吃住,并带领他们辨认谢某的住处,准备实施绑架。2002年1月5日,刘某因盗窃被捉,在审查中主动交待了“小明”从北京纠集人员欲实施绑架的事实。第二天公安机关把牛某抓获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