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容人员在收容遣送站内大叫“要回家”,却遭到一名管理员及其他被收容人员等10人的毒打,并被活活打死。7月11日,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01年7月份,来自福建省南安市的洪力波,被带到昆明市收容遣送站,7月20日晚10时许,洪力波想家心切,便大声喊叫“我要回家”,这下惹恼了收容遣送站管理员刘彦林。刘多次劝阻洪不要叫,洪不听,于是,刘对洪进行殴打,在他的带领下,与洪一起被关在市 收容遣送站11号房的其他收容人员以及由收容人员充当的几名协管“安检员”共计9人一起暴打洪,从当晚到第二天清晨6时许,这伙人将洪活活打死。经法医鉴定:导致洪力波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胸部损伤分布范围广,胸肋骨多根多处骨折,胸廓扁平塌陷变形,双侧血气胸形成,这些伤是软质钝器(如拳、脚、膝等)多次打击所致。
事发后,公安机关抓获了参与打人的刘彦林、李向阳等10人。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彦林等10人提起公诉,同时洪力波的妻儿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认为洪力波虽然是被10名被告人打死,但收容遣送站对被收容人员监管不力是导致洪被打死的直接原因,于是将市收容遣送站也告上法庭,要求遣送站和10名被告人一起承担1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时,李向阳等9名被告人对打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管理员刘彦林对指控事实提出异议。在庭审中,面对其他9名被告人的指证,他辩称:他只是为防止洪力波冲出监房,才踢了洪的脚将其绊倒,他是在执行公务并非故意打人。由于证据方面的原因,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延期审理。(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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