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江门讯醉酒后发酒疯,乱性持刀伤人,结果造成一名2岁女童死亡3人受伤。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酒后杀人者孙更长死刑。
46岁的农民孙更长,江门礼乐人。今年l月13日中午,孙在礼乐镇某茶楼吃饭时喝了斤半白酒,回到家后,感到头痛脑乱,便发起酒疯。孙更长操起一把菜刀闯出家门见人便砍,结果妇女李某被砍中头部。孙接着来到邻居家门前,老妇郑某也被砍了一刀。
随后,孙来到威西村南昌里某家门前,见到2岁的女童区某在路边玩耍,就上前抓住区某的双脚猛力撞向水泥地面,家人赶紧将小童送院,但已抢救无效死亡。在法庭上,辩护人声称孙更长患有精神病,只应负部分责任。司法机关认定孙更长没有精神病及智能障碍,作案时意识清楚,只是酒后发酒疯,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孙更长依法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赔偿区某父母人民币44183.55元。(饶新一丁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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