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永征 记者宋建波报道 23岁的李明亮与其他犯罪分子不一样,他一不偷,二不抢,而专门以焚烧他人摩托车为“乐”。用他的话说,看到“110”、“119”出警救火“好玩儿”。在警方抓到他的前一天晚上,李明亮一口气焚毁了7辆摩托车。昨日凌晨,他在准备点燃一辆微型面包车时,被苦苦寻找他的民警抓获。
李明亮供认,他从1999年至今已经“刺激”(指烧摩托车)了40多起。经警方核实的被 李烧毁的摩托车案件就已经达30余起。
李明亮作案时间是从晚11时至次日凌晨,一般情况是将停放在居民楼下的摩托车油管拔下,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焚烧摩托车。
7月13日23时许,沈阳崇山公安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称宁山中路66—1号楼一辆摩托车被点燃起火。就在“110”出警的同时,临近发案地北侧又有两辆摩托车被点燃。事后得知,这一夜共有7辆摩托车被李明亮点燃。警方迅速围绕发案地展开巡查,但未能发现嫌疑人。
次日凌晨,该派出所又接到居民报警,有人欲点燃停在楼前的一辆微型面包车,追赶中那小伙子逃脱。与此同时,五三市场内居民楼下一辆摩托车又被点燃。接警后民警驾驶110警务车沿着崇山路由东向西巡逻。当警车行至五三医院附近时,一个东张西望的年轻人引起民警注意。警察走近这个男青年时,他身上的汽油味更令警察怀疑,遂将其带回所内审查。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较量,李明亮终于供认了纵火事实。
李明亮交待,起初因对有摩托车人嫉妒而作案,当烧毁摩托车后,看见“110”、“119”出警的情景感到很刺激,进而发展到为寻刺激而放火烧车。
记者见到李明亮时,他正戴着手铐接受审讯。他那双大眼睛望着铮亮的手铐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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