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连日来,本报对黑律师、黑律所的报道引起了读者广泛的关注。许多读者打来电话谴责这种明目张胆的欺诈行为,也有不少读者向记者讲述了被黑律师所骗的情况。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黑律师的问题已经不是极个别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教授说,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归属司法行政 机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律所的成立、执业承担监管责任。但一些基层司法、执法机关对立法精神理解不够,总想少管事或不管事,一些律师管理部门对群众举报黑律师的答复往往是他们只能管真律师,假律师管不了,这就形成了监管的真空地带。另外,社会监督也很重要,现在不少律师对黑律师的存在熟视无睹。事实上,这些黑律师对律师制度损害极大,而受害最深的就是律师行业本身。如果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广大律师都能切实负起责任,黑律师的情况应该能得到有效遏制。
在分析黑律师“走俏”的原因时,洪教授认为,这与我国律师总数量不适应社会需求量有关。目前我国只有11万名律师,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求。不少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还不愿意办麻烦多、经济效益不好的诉讼案件,增大了律师需求的缺口。许多当事人诉讼心切,又缺乏法律常识,容易受黑律师蛊惑。这就给黑律师提供了可乘之机。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