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流沙 通讯员向荣谭燕)夫妻、儿子三人的血型各不相同,戴了“绿帽子”的丈夫隧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儿子”的生身父亲,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吴江市王先生三十出头才结婚成家,于去年2月有了一个儿子。但妻子生产后就住回娘家,王先生去请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见妻子去意已决,去年11月王先生提出与妻子协议离 婚,约定“儿子”由被告抚养,王先生每年贴补儿子抚养费2000元。由于变故来得太突然,令人费解,王先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做了血型鉴定,结果三人的血型各不相同,可以认定“儿子”非己亲生,对此,王先生及其家人痛苦不已,精神受到巨大的打击。痛苦之余,王先生将前妻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承认儿子非原告王先生所生,同意免除原告的抚养责任,但对王先生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以无偿付能力为由予以拒绝。
《江南时报》(2002年07月17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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